我國城市污水活性炭處理回用的展望
水處理技術的不斷成熟,特別是近年來高級氧化、膜分離等高級處理技術的發展給城市污水的回用提供了技術上的保障,因此如果單純從技術層面上來講,目前城市污水的回用基本上已經不存在問題。但是在一些水質要求較高的回用場合,由于回用工藝復雜,投資和運行成本都還相對較高,回用時存在著經濟上不合理的問題。同時,目前城市建設規劃不夠合理、城市污水的處理率相對較低、城市水價偏低、關于污水回用的政策法律法規及管理機制還不完善、污水回用的宣傳力度也不足,這些問題的存在都影響到了城市污水回用的進一步開發和應用。
(1)提高污水回用率 我國近十年來一直重視水資源的開源節流,許多專家學者從不同角度提出了解決水資源緊缺的對策、措施和方法。綜合國內外城市污水處理與回用的經驗,我們認為城市再生水回用是兼具節約水資源、利用活性炭處理工藝開發水資源和減少水環境污染的有效途徑。實現較高指標的城市污水回用率,在某種意義上說執行較高指標的污水處理率更具實際意義,也更具實際的吸引力和實現的可行性。
我國城市污水回用起步較晚,城市污水回用事業有很大的發展潛力,建設部“十一五”減排工作的目標是:到“十一五”期末全國設市城市的污水處理率不低于70%,新增城市污水處理能力4500萬噸。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以上,新增城市中水回用量35億立方米。
污水回用活性炭處理不僅可以獲得一部分主要集中于城市的可利用水資源量,同時也體現水的“優質優用,低質低用”的原則,可以擴大可利用水資源的范圍和水的有效利用程度;有利于提高城市水資源利用的綜合經濟效益;有利于進一步減少水環境污染。以上各點表明城市污水處理后合理回用比污水處理后達標排放有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我國提出2015年實現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70%,對處理后污水按不同回用的水質要求進行再生回用并建議,實現處理后污水20%以上回用,這樣能把污水處理與回用緊密結合,互相促進有利于推進我國城市污水處理與回用事業的發展,有助于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實現。
(2)城市污水的集中處理與分散處理結合 城市混合污水水量大,濃度不高,經統一收集后進入集中處理廠處理,可以降低單位水量的處理成本。長期以來,興建城市污水集中處理廠,使大量的污水得到安全排放,對緩解水環境污染問題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也促使集中污水處理技術的迅速發展。目前集中污水處理廠已成為城市污水處理的一種主要方式,超大規模的污水處理廠不斷涌現。美國芝加哥西南污水處理廠是目前**上*大的污水處理廠,日處理規模為450萬立方米。在**各地,日處理規模100萬立方米以上的污水處理廠也比比皆是。
當水資源短缺到成為全球面臨的重要問題時,污水經過活性炭的處理進行回用和水的循環已經成為全**的共識。在現有污水集中處理基礎上的污水回收與再用,需要將處理后的回收水經過類似于水管網一樣的城市回收水配水系統,再配送給用戶,基建費用和運行維護費用都很高。人們開始重新思考水處理專家們一直倡導的污水集中處理的觀念,顯然,當考慮污水回用時,污水集中處理的方法有它的局限性。在新的形勢下,不少水處理科學家也開始重新關注分散處理,也即對某些廢水就地處理、采用活性炭濾池,活性炭過濾器處理后就地回用,實現水平衡和水循環。尤其是在居住區范圍內的生活小區污水,可以就地收集、處理和回用,比集中處理更為經濟可行。對于工業廢水可采取分散處理、就地回用的原則,回用水廠的日規模一般都在幾萬噸的水平上。一方面由于回用對象不同,對水質的要求和處理工藝也不同。另一方面,就地回用可以節約輸水管線。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尤其是膜技術的發展,污水處理設施實現了裝置化、小型化,使污水分散處理和回用得以實現,城市污水的分散處理和回用將引起城市基礎設施規劃方面的改變,應予以重視。
(3)降低城市污水再生水的成本 城市污水再生水的成本是污水回用發展的關鍵。只有降低污水回用自身成本,才能使再生水在市場上有足夠的競爭力,為此需要多方面努力。①城市建設應統籌規劃,整體設計,在污水廠設計、管網布置時就應充分考慮污水的回用問題,使污水處理、污水回用工藝融為一體,避免重復投資,并盡量能就近回用,避免長距離輸水。②積極倡導城市污水的分散、分級處理,盡可能對污水實施就地處理、就地回用,并根據回用要求的不同按“高質高用,低質低用”的原則對污水進行分級回用處理,在小范圍內實現水平衡和水循環。③加大污水回用技術的開發力度,在現有基礎上積極開發、研制和應用工藝簡單、技術可靠、運行穩定、**廉價的城市污水回用新技術和新設備。
(4)積極保障城市污水再生水的回用 城市污水的回用是以污水的常規處理為前提的,因此,污水處理率偏低是影響城市污水回用全面啟動的*直接原因。優化城市建設規劃,對污水處理給予經濟上、政策上的支持,盡快提高城市污水處理率,是推動污水回用全面推廣的基礎。另一方面,要保障在再生水的市場,這是推動污水回用進一步向前發展的前提。首先必須加強宣傳力度,打破人們過去認為污水只能排放、不能利用的概念,使人們能接受污水回用的觀點,并運用經濟杠桿來擴大再生水的市場。其次,更要完善于城市污水回用相應的政策法規和管理機制,要在政策上鼓勵污水回用,甚至可以用法律的手段來進一步保證污水回用的市場。